海职校办〔2010〕21号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关于开展“十年海职”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馆、所)、后勤公司: 为庆祝十周年校庆,激发我校师生对摄影的兴趣和爱好,加强我校师生的艺术与审美交流,同时使全体师生更全面了解校园生活,分享在我校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精彩,我校将举办“十年海职”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二、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 三、作品要求 1、所有作品主题明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作品题材不限,可以是展示我校十年来建设改革的发展成果,也可以是反映师生员工的精神风貌、校园风景等真实感受的作品;拍摄年限不限,可以是新近拍摄的,也可以是往年拍摄的优秀作品。 2、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或组照不限。参赛作者每人限上交作品5幅(组),组图每组不超过8幅。 3、手机数码照片像素不小于2048*1360(300万像素以上),相机摄影作品像素要求600万像素以上(包括600万像素)。 4、参赛者需上交作品电子版,并注明作品名称、作品简介(50个字左右)、参赛系列、作者姓名、所在学院(单位)及相关联系信息。倘若是珍贵历史照片或丢失电子版的影像照片可以上交规格为4R的冲晒相片。参赛作品不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 5、冲晒的作品用大信封装好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和信封封面用铅笔正楷注明参赛系列、作者姓名、性别、所在学院(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6、作品在不影响真实、客观的情况下允许在影调、色彩方面进行适当的调整,但不允许作品周边装饰,不得大幅度改变作品的原状。 7、作品必须是个人原创。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四、作品提交方式 参赛者于 五、评奖与奖项 1、评审由专业老师担任,根据照片的选材,摄影者的技术,创新能力及创作思路进行综合评选。 2、此次大赛设“美丽校园”、“动感校园”、“和谐校园”三个系列。每个系列设第一名(奖金500元)、第二名(奖金400元)、第三名(奖金300元),入围奖3名(奖金100元),参与奖6名(奖金50元)。 六、活动日程安排 1、 2、 3、 4、12月校庆月期间,获奖作品及部分其他参赛的摄影作品在征求作者同意后将在校庆十周年“回眸海职”大型摄影图片展上展出。 此页无正文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摄影 比赛 通知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0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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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年海职”摄影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0-11-20 01:5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海职校办〔 2010 〕 21 号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关于开展十年海职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馆、所)、后勤公司 : 为庆祝十周年校庆,激发我校师生对摄影的兴趣和爱




